2021年9月1日起《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正式施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施行,让督导工作真正有了“牙齿”。根据市局工作部署,莱州市云峰中学扎实开展《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学习,全面掌握要义内涵,为今后全面做好各项督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员学习
学校召开行政会,就《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学习进行部署。考虑到防控要求,本次学习采取处室和级部分散学习的形式开展。各处室和级部利用周例会,采用处室负责人和级部主任领学的形式进行,全体教职工参与了学习。
二、开展答卷和心得撰写
学习结束后,学校统一印发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答卷和心得体会表格,教职工结合学习情况现场进行答卷并撰写心得体会,会后,处室和级部对答卷进行批阅,答卷和心得已装订存档。
三、营造氛围
学校利用校内电子屏、刊板、拼接电视等手段,循环播放学习标语,积极营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学习氛围。
四、与督导工作相结合
学校结合《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学习,建立《“自我督导”考核办法》,要求各处室和级部履职尽责,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访督导以及“自我督导”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强化责任意识、标准意识、效率意识,将“一亩三分地”看好、管好,确保各项督导工作不出问题。同时,学校充分利用“自我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综合类、专项类以及日常督导,查摆整改问题,强化过程监管。(供稿:莱州市云峰中学 付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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