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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才公寓开始申购 符合条件者可享10万元购房补贴

据福州日报报道(记者王玉萍)记者26日从仓山区委组织部获悉,仓山区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购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于10月12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据…

福州日报报道(记者王玉萍)记者26日从仓山区委组织部获悉,仓山区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购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于10月12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据了解,此次仓山区共安排华润橡树湾16套商品房(面积89.13平方米)作为人才公寓房源,售价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的90%确定,起价20606元/平方米,分楼层调整价格。申请人可享受10万元的购房补贴。符合人才公寓申购条件,未购买指定房源的,也可选择在1年内购买仓山区范围内商品房,享受每人每年2万元的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人才公寓申购对象包括两大类,一是由仓山区委、区政府根据《仓山区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评选表彰的“仓山区优秀人才”,二是在该区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且在该区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中的优秀人才(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负责推荐)。

  根据政策,申购人才公寓,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五城区(不含长乐区)内无房产,或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五城区内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企业优秀人才需为该区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专技人员,已在该企业工作满1年,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以上,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此外,每个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公寓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后须在仓山区企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人才公寓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或办理除购房贷款外的抵押。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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