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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成长 共筑平安校园——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举行“防欺凌霸凌”法治讲座暨班主任大教研活动

春和景明,笃行致远。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升班主任依法履职能力,切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3月30日下午,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举行“防欺凌霸凌”法治专题讲座…

春和景明,笃行致远。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升班主任依法履职能力,切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3月30日下午,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举行“防欺凌霸凌”法治专题讲座暨本学期首次班主任大教研活动。

本次活动特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学校法治副校长蒋丽婷担任主讲,学校领导班子、全体班主任及政教处人员参加,副校长杨铁虎主持活动。

专业引领,明晰欺凌边界

讲座伊始,蒋丽婷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等法律法规,系统阐释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表现形式与认定标准。

她指出,当前校园欺凌已呈现多样化、隐蔽化趋势,除肢体冲突外,言语侮辱、社交孤立、网络霸凌等隐性欺凌同样危害深远,须引起高度警惕。通过对“江油霸凌案”“武某某殴打他人案”“小文诉六名舍友名誉权案”“李某、王某聚众斗殴案”等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蒋丽婷生动揭示了欺凌行为可能引发的行政、民事乃至刑事法律后果,帮助在场教师准确把握法律底线,增强依法处置能力。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讲座还结合“云南大理学校瞒报追责案”“安徽合肥学校瞒报追责案”等典型案例,警示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杜绝侥幸心理,守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关口。

依法履职,筑牢安全防线

讲座结束后,杨铁虎作总结发言。他强调,法律明确学校是校园欺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必须严格落实预防、处置、报告三大法定职责。他呼吁各位老师在今后的日常班级管理中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排查与教育,切实履行育人职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共同守护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本次法治讲座内容详实、案例鲜活、讲解深入浅出,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又有实际操作的务实指导,进一步强化了教师对校园欺凌的识别、处置与预防能力。(记者周德亮 张鹏 通讯员张运良 李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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